交貨不到險是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中的特殊附加險之一。其責任范圍是,被保險貨物從裝上船時開始,如貨物不能在預定抵達目地的時間起6個月以內(nèi)交貨,則不論任何原因,保險公司均按全部損失賠付!敖回洸坏健迸c“提貨不著”不同,交貨不到往往不是承運人運輸上的原因造成的,而是某些政治因素而引起的。例如由于禁運,被保險貨物被迫在中途卸貨造成損失。保險人在承保這種險別時,一般都要求被保險人首先獲得一切進口許可證件并辦妥有關(guān)的進口手續(xù),以免因無進口許可證等原因被拒絕進口。該險別的承保責任范圍在某些方面還與提貨不著險和戰(zhàn)爭險有重復,凡提貨不著險及戰(zhàn)爭險應(yīng)該負責的損失,本險不予負責。由于交貨不到,很可能是被保險貨物并未實際遭受全損,因此保險人在按實際賠付時,都特別要求被保險人將貨物的全部權(quán)益轉(zhuǎn)移給保險人。所有運輸險及戰(zhàn)爭險項下應(yīng)予負責的損失,概不包括在本險責任范圍之內(nèi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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