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營集團是指參加多方面經營的商業(yè)企業(yè),它比合資經營的企業(yè)有更多的合伙人。一般有聯合、合作的意思,在經濟上是指為國外的財政援助或產業(yè)支配而結成的大資本集團和貸款團。又稱“船團”。在海運領域內開始使用這一術語是在1966年初,由英國的五大船主: 邊行輪船公司,藍星輪船公司、埃勒曼輪船股份有限公司、哈利森和肯諾公司以及港灣輪船公司聯合組成了“聯合集裝箱運輸公司”(ACT),從此時開始了集裝箱運輸的研究。國際集裝箱化是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的,除了前蘇聯、以色列、澳大利亞以及其他少數幾個公司由國家直接投資的國營船公司外,一般都由私營企業(yè)經營的,而集裝箱運輸在開始經常處于繁榮、肖條的顛波環(huán)境中,企業(yè)的危險性很大,因此,歐洲海運界在經營集裝箱船時,一開始就組成了財團。這種財團具有共同分擔巨大的資金負擔,分散風險,能進一步明確集裝箱船在經營方面的損益等優(yōu)點。這種所謂歐洲方式的“財團”,實際是一種海運聯合企業(yè),它由海運公司和與該公司分開的集裝箱部門,和其他經營集裝箱船公司的集裝箱部門,或者和集裝箱船公司所屬的集裝箱部門共同組成,并經營集裝箱運輸業(yè)務,雖然各海運公司都各自經營自己公司的營運業(yè)務,但有統(tǒng)一的配船計劃和艙位協(xié)議制的比例,一般都采用同盟費率。現在這種財團除了聯合集裝箱運輸公司外,還有海外集裝箱輪船公司 (OCL) 澳大利亞新西蘭東向航運公會(ANZECS)等。目前在遠東到歐洲的定期航線上,著名的聯營集團有:“三國集團”(Trio Group);“冠航集團”(Ace Group);“北歐聯營”(Scan Dutch) 和 “地中海俱樂部” (Med Club) 等。